砍柴网讯 1月1日,备受瞩目的《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电子商务这个早已成为中国社会发展重要增长极的经济形态,终于迎来了发展历程中的里程碑时刻。
近年来,电子商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据商务部2018年5月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7)》,2017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16万亿元,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5.33亿。然而电子商务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突出问题和瓶颈。如今,《电子商务法》不仅对网购用户、电商经营者、电商平台经营者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作了明确规范,还对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促进、体系建设等进行了强化,势必对整个电商行业带来深远影响。
以用户为核心: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加全面
《电子商务法》在第十四条、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一条等诸多法条,从平台义务、信息披露、发票问题、押金退还、物流服务等诸多维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更加全面具体的保障,进一步强化了用户服务。
在此方面,苏宁一直倡导“服务是唯一产品”,其提出的“智慧零售”强调要经营商品和经营用户,以用户为中心。近年来苏宁发挥自身优势,持续提高服务标准,切实保障消费者各项权益。
例如,在正品保障方面,苏宁销售商品默认开具电子发票,一旦发现非正品,按照最高退一赔十的标准履行赔付。苏宁还对商品引进严格审查,并定期组织抽查、委托第三方抽查,确保正品承诺。在物流方面,苏宁提供如约送、延时赔服务,未履约将给予赔偿。根据下单时的系统提示,履行当日达、次日达、限时送达、自提免运费、预约配送等承诺。而在售后方面,苏宁提供“30天包退、365天包换”、“退换无忧”、退换货免费上门取件等退换货服务;并推出“15天内买贵就赔”、家电闪装、材料费封顶、安装多收费双倍赔等诸多服务,全方位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