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赢了 " 世纪之赌 " 又如何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3 月 19 日,小米集团公布 2018 全年财报,报告期内实现总营收 1749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52.6%,经调整利润 86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59.5%。而按照此前格力电器发布的业绩预告,其 2018 年营业总收入为 2000 亿元 -2010 亿元。也就是说,格力的营业收入肯定比小米多。那么,雷军与董明珠的 " 赌局 ",将以雷军的失败而告终。虽然 "10 亿元 " 赌资未必真的要付,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雷军在这次赌局中输给董明珠,已成不争的事实。
问题是,就算董明珠赢了,又能怎样,就能算格力模式赢了吗?显然,不能这样说。因为,从 2013 年 12 月的 " 赌局 " 开始之日起的 5 年多时间里,无论是格力模式还是小米模式,都没有显露出明显优势,也没有暴露出明显劣势。小米在主动探索格力模式,力争在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实体打造等方面,能够有新的突破,并积极谋求到印度等地建厂设点,以不断扩大小米的影响,提升小米在市场的影响力。而格力也在模仿小米模式,积极地向电商领域进军,加董明珠自己也开设了网店,销售格力手机。
这也意味着,虽然两人的 " 赌局 " 是围绕经营模式而展开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谁也没有排斥对方的模式,没有否定对方模式的作用,而是积极主动地融入到对方模式之中,充分运用和借助对方模式的优势,弥补自身模式的不足,拉长自身模式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