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个自媒体,还未收到「视觉中国」的律师函,说明还做得不够大。
在你笔耕不辍的生涯中,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临,对不起,有可能是「视觉中国」提前来打卡。
一个自媒体的业务交流群,「求助!我收到视觉中国的律师函了,怎么办?」是高频出现的聊天内容。
会有走过一遭的「先烈」出来现身说法:装孙子,低声下气,讨价还价。
毋庸讳言的是,既然侵权了,就该受到相应的惩罚,何必怨声载道,甚至上升到一个群体对一个图片版权公司的对立呢?
今日一事,或许可窥洞天。
昨日,黑洞照片揭开神秘面纱,自然是自媒体不得不用的素材。然而有心者发现,这张照片已被「视觉中国」声明版权,并有如下主张:「此图是编辑图片,如果用于商业用途,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 400-818-XXXX 或咨询客户代表。」
而就在这不到 24 小时之间,已经有很多企业利用「黑洞照片」做出了借势海报,自媒体的采用就更不计其数了。
按照「视觉中国」以往的「扑上来」打法,当真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可实际上,去到发布「黑洞照片」的源头——欧洲南方天文台(ESO)官网上,你不仅可以下载 TIF 格式的高分辨率图片。人家还对版权做出如下主张:
Unless specifically noted, the images, videos, and music distributed on the public ESO website, along with the texts of press releases, announcements, pictures of the week, blog posts and captions, are licensed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4.0 International License
而 CC4.0 协议最重要的几点有:
共享 — 在任何媒介以任何形式复制、发行本作品
演绎 — 修改、转换或以本作品为基础进行创作
在任何用途下,甚至商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