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最起码应该是去盘活闲置资源,有偿与他人分享,从而提升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共享充电宝、共享单车,其实都是包装过的租赁业务,从平台、业务模型、资产、网络效应和市场趋势这 5 个维度,共享经济和租赁经济之间有着泾渭分明的差异:
1. 平台
首先共享经济需要一个链接两端,为双方提供撮合、交易服务的平台。正像 Uber 链接了私家车主和乘客,Airbnb 链接了个人房东和有住宿需求的旅行者。平台赚取的是服务费、中介费,以及流量带来的广告收入。
共享单车和充电宝这样的租赁业务是不能称为平台的。因为他们都是由单一商家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出租业务,商家本身就是物品的所有者,不存在撮合交易的过程。商家是直接通过工具型的 APP 或其他流量入口,出租物品的使用权,赚取租金和押金的利息。
2. 业务模型
得益于平台链接起了两端的用户群体,共享经济的业务流程一定是 C2C 的,由用户对用户,这才符合共享的精神;而租赁业务大多是 B2C 模式,直接由商家提供服务或出让物品的使用权给用户。这是由公司主导参与,应归类于商业行为,谈不上共享。
3. 资产
在共享经济的 C2C 中,平台只是起撮合交易的作用,并不占有物品、服务的所有权,是非常轻资产的模式。所以不论是 Uber 还是 Airbnb,因为不占有汽车、房屋这些物品,因此也不需承担后期的维护费用,这些成本都是由私家车主和房东自己去承担。如果不考虑补贴大战,只说商业本质的话,Uber 和 Airbnb 简直一本万利,其边际成本几乎为零。
而租赁经济要维持增长,必须持续保持投放规模的扩大,也就是一份资产投入对应一份收益,这是非常重资产的租赁模式,在边际成本方面的降低也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