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6 日上午 10 点,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全国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 " 套路贷 " 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情况。
据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政委曾海燕通报,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 " 套路贷 " 团伙 1664 个,共破获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案件 21624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16349 名,查获涉案资产 35.3 亿余元。
会上,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表示," 套路贷 " 就是新型黑恶犯罪的一种,这种新业态的黑恶犯罪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等虚假证据,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钱财的目的。
曾海燕在会上指出," 套路贷 " 常用的一些手段,就是事前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小广告这些渠道,以 " 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 " 为噱头,引诱受害人借款,事中骗取受害人签订阴阳合同、虚高借款合同。此类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强、获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复制传播,危害极其严重。
社会危害性大致表现在:
一是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许多受害人一开始贷款金额很小,但在犯罪嫌疑人的套路和威逼利诱下,很快就背负上了巨额的债务,有的受害人为此倾家荡产,只能卖房还贷;有的受害人被迫退学,离家出走躲避债务;有的受害人走投无路,被逼自杀。
二是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 套路贷 " 团伙普遍不具有金融资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表面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的是年利率 24% 的借款合同,实际还款中往往是按照超过 2000% 收取利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