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青海同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安徽朱氏康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及都江堰市中善制药厂进行了跟踪检查,并通报了检查结果检查发现上述公司仍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同济药业2016年以来共购进原药材枸杞子4批、冬虫夏草1批,该企业对2016年8月、2017年2月和2017年12月购进的枸杞子进行了委托检验,但出具的检验报告项目不全。此外,同济药业还存在成品检验报告引用供应商的检验结果、未进行自检和委托检验等问题。
在跟踪检查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中心、四川省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大川药业存在生产记录不真实、实际操作过程及操作时间与记录不相符的问题;康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存在检验室未按照质量标准对所涉品种进行农药残留检验、试剂、对照品无购进和使用记录等问题;中善制药厂存在上次跟踪检查严重缺陷部分内容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责成当地食药监部门收回上述企业相关药品GMP证书,并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此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已制定完成《2018年药品跟踪检查计划》,将对国内201家药品生产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检查。年度计划涵盖的201家药品生产企业为2017年国家抽检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
文/ 钱瑜 姚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