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6 日消息,昨日 22:30 左右,金亚科技发布公告称,6 月 25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该公司由于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目前已经被中国证监会于今日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东方财富网
根据公告显示,2016 年 8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曾对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在 IPO 申报材料中虚增 2008 年、2009 年 1 月至 6 月营业收入,占当期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 47.49%、68.97%;虚增 2008 年、2009 年 1 至 6 月利润,分别占当期公开披露利润的 85.96%、10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有关规定,金亚科技上述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310 号)及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已于近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1.1 条第(八)项规定:" 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同时,金亚科技又连续发布了两个公告,提醒公司股票存在停盘风险,6 月 27 日开始复盘并交易三十个交易日后,预计于 8 月 8 日再次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