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记者 高洪浩/文 宋玮/编辑
8月13日晚间,阅读集团(00772.HK)宣布,董事会宣布与卖方订立购股协议,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收购总价不超过155亿元人民币。此前,腾讯为新丽传媒的控股股东,持股52.66%。
作为国内头部的影视制作公司之一,新丽传媒曾担任主要制片及联合制片的作品包括电视剧《我的前半生》、《父母爱情》、《如懿传》;电影《夏洛特烦恼》、《西虹市首富》、《妖猫传》等。
早在2012年和2015年,新丽传媒就曾两次申请IPO,最终却都未成功上市。2017年6月,新丽传媒第三次向证监会提交了招股说明书,不过在2018年1月,新丽传媒IPO之路再次中止。
2018年3月,光线传媒以33.17亿元将其所持27.64%新丽传媒股份转让给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彼时,新丽传媒估值约120亿元。
多位接近新丽传媒的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证监会对文娱类公司上市的监管目前相当严格,但新丽传媒多次冲击IPO失败并非主要是业绩原因,其背后还有更加复杂和无法调和的因素,因此最终选择放弃。
根据新丽传媒此前的招股说明书,新丽传媒的营收情况相对稳定。2014年至2016年,新丽传媒总营收分别为6.55亿元、6.56亿元、7.4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31亿元、1.16亿元、1.56亿元。
影视公司A股艰难IPO
随着监管部门对文娱行业资本运作的监管加强,业内公司在A股IPO过会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大。
根据统计,2017年超过400家公司成功IPO,其中影视类公司仅有横店影视、金逸影视两家拥有影院资产的公司,以及国有控股的视频内容制作公司中广天择。而2016年成功上市的影视类公司,包括中国电影、上海电影等则几乎都是国有控股的影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