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冬将至,有时幸福莫过于在寒冷的冬日街头打到车,灯火明灭间,一路驰骋回到住处。如果今天所颁布的征求意见稿都成为定稿,这些旅程将比去年昂贵。
应是事先有约,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在同一天公布了网约车的地方细则。不知是否有约,这些细则所指向的,是网约车几乎需要变成出租车才能合法上路。按照这些规定,过去我们乘坐过无数次的,改变了中国城市交通生态的大部分网约车,其实是黑车。违规,就是这么简单。
思路
通常来说,不应随意评价政策。这是因为,大多看似简单的条文,背后是复杂的专业问题。外行容易想当然,而在专业高度分工的现代社会,想当然非但不淳朴,其实愚不可及。
然而这次网约车政策,恰好属于我们可以评价的那一类。这是因为,对于网约车,我们很可能比一城一地的政策制定者更有经验,更有需求。也因为,这些城市的网约车条文,与几个月前交通部所出台的两个文件相比,条件苛刻了许多,或有过度执行之嫌。
一个政策的出台,首先需要符合更高层级文件的相关精神。在交通部的文件中,更多的是列出负面清单,例如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乘客信息,不得违规收费。但在各大城市的文件中,则多出了户籍要求、文化要求甚至车的排量要求。
容我孤陋寡闻,北京的路堪称坦途,不说常年低速运转的二环三环,即便是高速路,也无需排气量不小于2.0L或1.8T的车就能流畅运转。我们通过加入巴黎气候协定不过月余,应有节能环保的共识,技术指标相仿时,小排量汽车理当受到欢迎。你得承认,这不是一次特别低碳的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