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工信部发布《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使用5905-5925MHz频段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满足车联网等智能交通信息系统的发展需要,拟规划5905-5925MHz频段作为基于LTE-V2X技术的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的工作频段。
在该《征求意见稿》中,工信部对“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做出了定义,即指路边、车载和便携无线电设备通过无线电传输方式,实现车与车、车与路、车与人直接通信和信息交换。
同时,文件指出在5905-5925MHz频段设置、使用路边无线电设备,应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经批准获得频率使用许可后,路边无线电设备的设置、使用单位,应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线电台执照手续。未获得无线电台执照的路边无线电设备,不得发射无线电信号,不受到无线电干扰保护。下面是《征求意见稿》原文:
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使用5905-5925MHz频段的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5905-5925MHz频段作为基于LTE-V2X技术的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的工作频段。本文中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是指路边、车载和便携无线电设备通过无线电传输方式,实现车与车、车与路、车与人直接通信和信息交换。其所用的无线电设备射频技术要求见附件。
二、在5905-5925MHz频段设置、使用路边无线电设备,应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经批准获得频率使用许可后,路边无线电设备的设置、使用单位,应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线电台执照手续。未获得无线电台执照的路边无线电设备,不得发射无线电信号,不受到无线电干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