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2018年度)出台,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鼓励和引导节能、环保、低碳等绿色产品消费。到2018年底,连云港市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00辆以上,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1100个以上。
连云港市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运作相结合,率先在公交、公务车等领域推广应用一批新能源汽车,鼓励私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
2018年,我市将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领域。将制定公交车更新计划,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全部用新能源汽车;制定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鼓励政策,加快全市出租车电动化进程;制定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发展计划,统筹安排租赁网点和停车场地,使其与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出行方式协调发展。
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同时建设用户居住地充电设施,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2018年打造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示范小区1个,新建设小区充电桩300个以上。建设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市政道路停车场建设一定比例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积极推动在酒店、商业区、旅游景区建设充电设施,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2018年,推动1个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