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日,有一个事件对矿圈很重要,但被大家忽视了。
那就是4月8日,发改委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出现在淘汰类产业之中。
随后,嘉楠耘智和比特大陆公关部负责人均对媒体表示,该征求意见稿对公司经营无实质性影响。
采访两大矿业巨头的是一家传统媒体。笔者认为,他们问错人了。因为征求意见稿产生直接作用力的,并非矿圈上游的芯片制造商,而是矿场主,尤其是那些有着政府资源的“机构”矿场主。
1.从未被允许过的“挖矿”,这次有何不同?
我们来简单回顾下征求意见稿。
指导目录将产业分为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淘汰类主要是指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淘汰类第一部分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第十八其他组第6条写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
对于淘汰类的条目,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生效。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说,“挖矿”从来就没有被允许过,何况早在2018年初,中国政府就开始采取行动取缔国内比特币挖矿产业,原因是担忧过高的电力消耗和金融风险。相较于一年前的直接制裁,如今的产业淘汰不是小巫见大巫吗?
错!两个政策针对的并非同一拨人。
2.矿场鄙视链,曾经合规的“机构”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