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北京、广州、深圳、天津、杭州和重庆等地发布了各自的网约车细则征求意见稿。有些出乎意料的是,“国家版”网约车新政将利好移动出行行业的余温未退时,日前出台的多个地方细节,却以严苛的人、车、区域限制,再度收紧了敞开不久的网约车豁口。10月9日,在由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组织的北京网约车新政研讨会上,更有专家预计,今后网约车的定价将比巡游出租车贵三到五成,服务高收入人群。
分析认为,对户籍、车籍等进行限制,或将使人们重回“打车难”、“打车贵”时代。细则是否会让网约车的差异化经营演变为价高?作为征求意见稿,又是否还有调整空间?
知名IT律师赵占领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交通部还是各地方规定,网约车的价格原则上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地方政府认为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让网约车涨价并不是最初制定政策的目的,但现在的地方做法有些过于严苛,确实有可能会导致这样一个结果。后续设置门槛的方向应该不会变,只是门槛高低的尺度尚有弹性调整空间。
网约车定价应比出租车高三到五成?
7月底,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尽管明确了网约车需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且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要强制报废,车辆和驾驶员均需取得相应从业许可证,以及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格运营等具体要求,《暂行办法》仍被普遍认为相对宽松,关键就在于与征求意见稿(注:此处指2015年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不同,并未把私家车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