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积分”政策明年4月起实施
为缓解汽车企业压力,从2019年开始考核,部分合资车企面临新能源汽车积分压力
9月28日,工信部发布消息称,新能源汽车“双积分”政策将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政策要求,国内所有年销量3万辆以上的汽车制造企业和汽车进口商,都要满足平均燃料值积分和新能源汽车积分这两项积分政策。
为传统车企设置窗口期
2016年9月,工信部曾发布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的规定,要求年产量或进口量大于5万辆的传统乘用车企业需生产或进口一定比例的新能源乘用车。
按照当时的征求意见稿中的要求,2018年车企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达到8%,2019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10%和12%。而上周发布的正式细则中,却产生两点变化:其一,将5万辆的门槛降低至3万辆,这意味着更多的企业将接受双积分政策的制约,符合国家对节能环保的要求;其二,取消了2018年新能源汽车积分的强制要求。
工信部以及国家相关部门为汽车企业设置了满足双积分政策的窗口期,首先,将新能源汽车积分计算的时间向后延了一年,从2019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其次,政策中明确提出,乘用车企业2019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可以使用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抵偿。